第二节 土地改革
一、革命根据地土地改革
1935年秋,中国共产党苏维埃政府依据《苏维埃土地法》,经过试验之后,在本境内革命根据地阳坡头、后掌、底庙、清塬等区进行土地改革。方法是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即在原耕种土地的基础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保护中农和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但生活上给以出路,分配给同其它农民一样的土地。这次土改,共没收、分配土地4万余亩。
1947年秋至1949年春,土桥、清塬、丰泉、阳坡头、马栏等解放区根据中央颁布的《土地法大纲》和西北局“抽补调剂”的方针,再次进行土地改革。在进一步清查漏网地主土地的基础上,平分土地,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平定土地等级,并颁发土地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
建国初,普遍建立乡村人民政权,社会秩序安定。从50年代初开始,结合反霸、清匪斗争,开展减租减息工作。发动贫苦农民,揭露土豪劣绅的剥削罪行。对横行乡里、作恶多端的恶霸,开展清算斗争,强迫其退还敲诈勒索农民的粮、钱、物。全县废除、减少178户债务,粮食220582石,银元2026枚,有力地打击了封建残余势力,为土地改革扫清了障碍。同时发动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借,公平借贷,度过困难。
1950冬至1951年秋,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的纲领和“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路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关于农村划分阶级成份的决定》,在全县开始土地改革组织工作。成立栒邑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任主任、副主任,县法院、公安局、组织部、县委办公室、农会、民政科、监察室、武装部、宣传部、妇联等10个部门的负责人任委员,抽调并训练干部215人,组成土改工作队(组)。同时,成立土改法庭,从10月28日起,分两期开展工作。
第一期,1950年10月28日~1951年1月18日,共81天,完成张洪、城关、土桥3个区、20个乡的土改任务。
第二期,1951年2月2日~4月27日,共66天,完成店子、太峪、职田3个区、18个乡的土改任务。
每期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政策,发动群众,了解情况,制定土改计划;第二阶段,调查核实土地;第三阶段,划分阶级成份;第四阶段,征收没收土地财产,进行分配;第五阶段,健全党、团、农会、妇女、民兵组织,改造乡村干部。
两期土改之后,本县于1952年5月18日~6月15日,又对土改工作做了复查,发现并处理了遗留问题。一是共补订漏网地主11户(一期9户,二期2户),富农2户,富裕中农4户,小土地出租9户,并没收征收了土地及其它财物予以分配;兰是清洗了个别村政权中的不纯分子;三是召开斗争会20次,斗争不法地主和管制分子16人,关押反攻倒算地主分子1人,交乡管制9人。
土地改革运动,使全县2632户,12235人,共分得土地17280亩。其中,中农77户,589人,分地367亩;贫农1856户,9278人,分地10321亩;雇农595户,2056人,分地4582亩;其他104户,312人,分地1556亩。留公地428亩;分后余地25.5亩。
土改前,地主人均占地15.09亩,贫农人均占地2.92亩,地主1人占有土地相当于5.17个贫农占有的土地。土改后,占人口0.6%的地主,由占地2.2%下降到0.4%,人均占地2.82亩;而占人口44.2%的贫农,由占地31.6%上升到34%,人均占地3.15亩。
分得其它财产的2357户,10955人。其中,中农395户,3028人,分得牛1头,碌碡2个,其它农具155件,财物5120件,房屋29间,庄基场面0.4亩;贫农1687户,6822人,分得牛31头,马1匹,骡子5匹,驴19头,大车22辆,碌碡42个,土车子5辆,尖杈6个,其它农具555件,磨子2合,犁5张,耙2张,其它财物4560件,房屋10535间,庄基场面715亩;雇农230户,1004人,分得牛17头,马1匹,骡子1匹,驴10头,大车9辆,碌碡37个,土车子6个,尖杈4个,其它农具271件,磨子4合,犁3张,耙2张,其它财物318件,房屋4925间,庄基场面44.7亩。其它45户,141人,分得碌碡1个,其它农具18件,其它财物172件,房屋77间,庄基场面17.3亩。留公用房屋27间。分后余房屋4间。
同时,废除及停付农民给13户尬主、2户富农的封建债务。废除及停付给地主债务的,中农22户,粮食95316斗,银元243个;贫农55户,粮食335886斗,银元628个;雇农12户,粮食65斗,银元74个;其他89户,粮食510768斗,银元945个。废除及停付给富农债务的,中农22户,粮食40.5
旬邑县三、四、五、六、七、八区土改前后各阶级土地占有一览表
(1952年)
表4—1
单位:户、人、亩
┏━━━━━━━━━━━┳━━━━━┳━━━━━━┳━━━━━┳━━━━━┳━━━━━━┳━━━━━━┳━━━━━━┳━━━━━━┳━━━━━┳━━━━━┳━━━━━━┓ ┃ 阶级名称 ┃ ┃半地主 ┃ ┃小土地 ┃ ┃ ┃雇农 ┃工商业者 ┃其他 ┃公地 ┃ 总计 ┃ ┃项目 ┃ 地主 ┃ ┃富农 ┃ ┃中农 ┃贫农 ┃ ┃ ┃ ┃ ┃ ┃ ┃ ┃ ┃式富农 ┃ ┃出租者 ┃ ┃ ┃ ┃ ┃ ┃ ┃ ┃ ┣━━━━━━━━━━━╋━━━━━╋━━━━━━╋━━━━━╋━━━━━╋━━━━━━╋━━━━━━╋━━━━━━╋━━━━━━╋━━━━━╋━━━━━╋━━━━━━┫ ┃ 户数 ┃ 63 ┃ 24 ┃ 47 ┃ 218 ┃ 6,695 ┃ 8,494 ┃ 745 ┃ 24 ┃ 186 ┃ ┃ 16,496 ┃ ┣━━━━━━━━━━━╋━━━━━╋━━━━━━╋━━━━━╋━━━━━╋━━━━━━╋━━━━━━╋━━━━━━╋━━━━━━╋━━━━━╋━━━━━╋━━━━━━┫ ┃ 占总户% ┃ 0.38 ┃ 0.14 ┃ 0.28 ┃ 1.32 ┃ 40.58 ┃ 51.49 ┃ 4.51 ┃ 0. 14 ┃ 1.12 ┃ ┃ ┃ ┣━━━━━━━━━━━╋━━━━━╋━━━━━━╋━━━━━╋━━━━━╋━━━━━━╋━━━━━━╋━━━━━━╋━━━━━━╋━━━━━╋━━━━━╋━━━━━━┫ ┃ 人口 ┃ 567 ┃ 176 ┃ 599 ┃ 939 ┃ 46,966 ┃ 41,703 ┃ 2,622 ┃ 79 ┃ 597 ┃ ┃ 94,248 ┃ ┣━━━━━━━━━━━╋━━━━━╋━━━━━━╋━━━━━╋━━━━━╋━━━━━━╋━━━━━━╋━━━━━━╋━━━━━━╋━━━━━╋━━━━━╋━━━━━━┫ ┃ 占总人% ┃ 0.6 ┃ 0.19 ┃ 0.64 ┃ 0.99 ┃ 49.83 ┃ 44.25 ┃ 2.78 ┃ 0. 08 ┃ 0.63 ┃ ┃ ┃ ┣━━━┳━━━━━━━╋━━━━━╋━━━━━━╋━━━━━╋━━━━━╋━━━━━━╋━━━━━━╋━━━━━━╋━━━━━━╋━━━━━╋━━━━━╋━━━━━━┫ ┃ ┃土地面积 ┃ 8,556.2 ┃ 2,311.1 ┃ 5,056.31┃ 7,582.35 ┃235,974.1 ┃122,180 ┃1,375.67 ┃ 1,457.5 ┃ 219.56 ┃ 1,656.8 ┃ 386,369.91 ┃ ┃ ┣━━━━━━━╋━━━━━╋━━━━━━╋━━━━━╋━━━━━╋━━━━━━╋━━━━━━╋━━━━━━╋━━━━━━╋━━━━━╋━━━━━╋━━━━━━┫ ┃土 ┃ ┃ ┃ ┃ ┃ ┃ ┃ ┃ ┃ ┃ ┃ ┃ ┃ ┃改 ┃占总地% ┃ 2.2 ┃ 0.6 ┃ 1.3 ┃ 0.19 ┃ 61.1 ┃ 31.6 ┃ 0.4 ┃ 0.4 ┃ 0.6 ┃ 0.4 ┃ ┃ ┃ ┣━━━━━━━╋━━━━━╋━━━━━━╋━━━━━╋━━━━━╋━━━━━━╋━━━━━━╋━━━━━━╋━━━━━━╋━━━━━╋━━━━━╋━━━━━━┫ ┃前 ┃ ┃ ┃ ┃ ┃ ┃ ┃ ┃ ┃ ┃ ┃ ┃ ┃ ┃ ┃每人平均 ┃ 15.09 ┃ 13.131 ┃ 8.441 ┃ 8.075┃ 5.024 ┃ 2.929 ┃ 0.524 ┃ 18.44 ┃ 0.367 ┃ ┃ ┃ ┣━━━╋━━━━━━━╋━━━━━╋━━━━━━╋━━━━━╋━━━━━╋━━━━━━╋━━━━━━╋━━━━━━╋━━━━━━╋━━━━━╋━━━━━╋━━━━━━┫ ┃ ┃土地面积 ┃ 1,600 ┃ 683.2 ┃ 4,932.1 ┃ 5,672.4 ┃236,257.9 ┃ 131,447 ┃ 5,050.8 ┃ 40.2 ┃ 587.71 ┃ 99.5 ┃ 386,369.91 ┃ ┃ ┣━━━━━━━╋━━━━━╋━━━━━━╋━━━━━╋━━━━━╋━━━━━━╋━━━━━━╋━━━━━━╋━━━━━━╋━━━━━╋━━━━━╋━━━━━━┫ ┃ 土 ┃ ┃ ┃ ┃ ┃ ┃ ┃ ┃ ┃ ┃ ┃ ┃ ┃ ┃ 改 ┃占总地% ┃ 0.4 ┃ 0.17 ┃ 1.28 ┃ 1.47 ┃ 61.1 ┃ 34.0 ┃ 1.3 ┃ 0.01 ┃ 0.15 ┃ 0.025 ┃ ┃ ┃ ┣━━━━━━━╋━━━━━╋━━━━━━╋━━━━━╋━━━━━╋━━━━━━╋━━━━━━╋━━━━━━╋━━━━━━╋━━━━━╋━━━━━╋━━━━━━┫ ┃ 后 ┃ ┃ ┃ ┃ ┃ ┃ ┃ ┃ ┃ ┃ ┃ ┃ ┃ ┃ ┃每人平均 ┃ 2.822 ┃ 3.881 ┃ 8.234 ┃ 6.04 ┃ 5.03 ┃ 3.152 ┃ 1.926 ┃ 0.506 ┃ 0.993 ┃ ┃ ┃ ┗━━━┻━━━━━━━┻━━━━━┻━━━━━━┻━━━━━┻━━━━━┻━━━━━━┻━━━━━━┻━━━━━━┻━━━━━━┻━━━━━┻━━━━━┻━━━━━━┛
土地面积系塬坡川嘴和水田折合亩数。斗,银元10个;贫农55户,粮食605556斗,银元54个;雇农12户,粮食160斗,银元4个;其他89户,粮食658026斗,银元68个。
土地和其它财物的分配,以及农民负担封建债务的废除和停付,彻底消灭了全县的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土改中,根据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全县新解放区6个区、38个乡、18496户,划定地主63户,半地主式富农24户,富农47户,小土地出租218户,中农6695户,贫农8494户,雇农745户,工商业者24户,其他186户。农村阶级成份的划定,划清了农村阶级阵线,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的势力,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土改中,对有民愤的地主阶级分子及国民党残余势力进行了斗争,召开大型斗争会171次,斗争地主分子12人,国民党镇长14人,保长48人,恶霸1人,村盖子6人,一贯道2人,其他88人。这些斗争,打击了地主阶级及国民党残余势力,长了农民群众的志气,巩固了人民政权。
通过土地改革,使封建土地私有制成为农民土地私有制。从此结束了沿袭数千年贫富占有土地不均的畸型历史,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的。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3-12-07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