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公社
1958年8月,毛泽东主席发出“人民公社好”的号召,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定》,指出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层单位,同时又是社会主义政权组织的基层单位。各地闻风而动,在来自上边的“左”的思想指导下,轻率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小社并大社,少数自耕农也“一步登天”,加人人民公社,到9月10日,仅20天时间,就将全县147个小型农业生产合作社变成10个人民公社,宣布提前实现“人民公社化”,同时撤销区乡建制。要求除个别偏僻山沟的单干户外,所有农户都要入人民公社。公社实行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制度,搞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大,即将几个合作社并为一个公社,全县基本上是一乡一社;公,即几个合作社合并后,其财产全归公社所有。是年秋后,在“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的心脏”的思想指导下,全县农村又掀起大办食堂的高潮。到11月份,入食堂者11.9万多人,占全县总农户、总人数的90%以上。实行“吃饭不要钱”的“供给制”。一系列暴风骤雨的变化,导致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一平二调”共产风。为追求“一大二公”,1959年又强调“越大越公越好”遂把10个人民公社合并为旬邑、职田、土桥3个大公社。合并之后其财产全归公社圻有,多不退少不补,统一核算,就连社员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归公社所有。由于指导思想上的错误,农业生产衰退,粮食产量急剧下降,部分社队人均每月口粮不到10公斤,浮肿病蔓延,农业经济遭受挫折。
1960年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本县从1961年整顿人民公社,纠正“共产风”,取消“供给制”,停办“公共食堂”,全面调整社队规模,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把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将大公社调整为17个公社,176个大队,社队规模基本稳定下来。但后来社员被禁锢在限定的小圈子里,搞单一的种植业,农业生产几起几落,社员生活水平很低。1973年,每个劳动日值仅两角钱左右,到1977年,社员超支欠款严重,人均年分配收入不到50元。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3-12-07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