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现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方针。本县开始推行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1年部分山坡地包干到户,塬面多实行专业承包或联产计酬。至1982年底,全县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它经营项目也普遍实行个人承包或联产承包。1983年全县大力提倡、支持专业户和重点户发展,带动农民群众积极发展种、养、加工生产和工商、饮食服务业,促使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极大改善。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特别强调发展商品生产,全县农业人口平均收入和人均占有粮食明显提高。1988年,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主要以土地建设为重点,从促进土地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分离,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入手,使土地的经营管理和合理流动初步形成。责任田一次划定到户,长期稳定;机动地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生产基地。由此增强了农民土地公有制观念、土地价值观念和商品化意识,改变了农民把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混同起来,把经营自主权与土地私有制混同起来的模糊观念,调动了农民珍惜土地,增加土地投入,充分利用土炮资源的自觉性。同时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发展主导产业;有利于实现土地产业补偿,增强农业后劲;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3-12-06 14:31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3-12-07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