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和组织公私合营商业过程中,在职工的安排上,以国营、公方人员为主,私方人员次之。私方人员中大部分经过改造后,不再从事经营,仅有少部分仍在公私合营商业中就业。1956~1957年,全县先后在公私合营商业中安排私方人员58人,占原私营商业中从业人员的11%,占公私合营商业中职工总数的42%。其中,1956年将原划为资本家和资方代理人的19人,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机构中;1957年将39名私方人员过渡到国营、公私合营、合作商业和集体商业之中。同时,将有经营能力和资金条件的小商贩,全县组织起合作商店15个,合作小组14人,职工260人。1962年又有20人(其中商业5人,饮食业5人,服务业9人,个体1人)过渡到国营、公私合营和供销合作商业之中。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3-12-22 10:01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3-12-22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