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40多年来,税收管理工作虽几经起伏,但仍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基本政策,“使人民有所失,同时又有所得,而且使所得大于所失”。

    一、管理形式城镇税收的管理,一般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财税统管,划片包干的办法。国营企业直接由县级税务机关管理。农村税收的管理,采取划片包干、定点驻征、巡回检查、各税统管、责权合一的办法。

    二、基础管理

    1.纳税人管理纳税义务人户众多,地点分散,性质各异,在管理上应掌握控制纳税户数,做好纳税登记,鉴别经营业务性质,明确应纳税范围,确定纳税环节,落实纳税义务人。

    2.税目税率的管理主要掌握纳税者生产的产品种类,经济业务,按照税法规定税目税率,严格执行依率计征。

    3.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管理纳税期限一般按税源大小划分,有按月、按季、年终汇算清交法,月、季分别于月终或季末后10日、15日内交纳。年终汇算清交者,则年终后一月内交纳。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规定期限如数交纳税款,逾期未交者,从滞纳日起,按日加应收缴税款5%的滞纳金,屡催不交者,税务机关可通知有关银行,从其存款帐户中扣交。对有偷漏税或抗税行为者,视情节轻重,除追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可处以罚金或交司法机关惩处。

    三、管理制度

    1.税务登记制度对应纳税单位或个人,不分国籍、经济性质、经营规模、方式,在开业时应持批准开业证明,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如有变更须履行停业或另行登记。

    2.纳税鉴定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税种、税目、税率、纳税环节、计税价格、纳税地点期限和按时报送财会报表等。

    3.纳税申报制度纳税义务人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如实填写纳税品种、数额、税率、税额,保证税款按时交入国库。

    4.发票管理制度税收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印刷、保管、使用,要视同税票纳入票证管理。废票及需销毁之发票,必须经税务机关查核销毁,不得自行处理。

    5.纳税辅导制度税收机关帮助企业、财会或办税人员熟悉税改及各项纳税手续,提高业务水平,改善经营管理。

    6.纳税检查制度纳税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和回避税务机关检查纳税申报、发票管理使用及执行情况。

    7.纳税档案制度其档案包括:纳税法人基本情况表,开业、歇业登记表、鉴定书、辅导记录、申报表等,将其整理成册,借以提高征管水平,使其管理制度逐步走向科学化。

    8.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基本原则是:实行责、权、利相结合。考核内容有:工作职责,收入任务,工作质量,奖惩办法。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3-12-25 11:09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3-12-25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