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民国时期计划管理由县府建设科承担,仅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和赋税征收计划。建国初,农、林、牧、水利建设及农用生产资料计划的编制,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承担。1956年本县始设计划统计科。1958年12月,实行大县建制,计划统计科并入彬县计划委员会。1961年8月,随县制恢复,设栒邑县计划委员会。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计划并入生产组。1970年1月恢复计划委员会至今。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3-12-25 15:36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3-12-2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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