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计划委员会是国家计划系统的基层单位,主要根据省、市分解的国民经济计划任务,利用综合、平衡、协调的方式调整后,再分解到有关部门。

    一、编制程序

    中、长期计划由县计划部门依照上级计划部门制定的原则和县政府指令,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建国后本县先后制定的《1956~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1958~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修正草案》、《1968~1972年五年计划》等,是一组国民经济新跃进的规划,主要目的是发展农业、实现农业技术的改造,迅速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1987~1990年三年和“五五”农业发展规划》,贯彻“以粮为纲,粮烟并举,多种经营,全面安排”的方针,提出在保证粮食增产的同时,积极发展油料及其它经济作物,力争畜牧业、林业及副业有相应的发展。《1981~2000年关于“六五”及到本世纪末工农业生产20年发展规划》,初步确定到本世纪末全县工农业生产总值翻2.4番的目标,分别提出“六五”、“七五”和后十年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发展贯彻“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原则,重点是突出抓好煤、糖、药、酒、纸生产;农业生产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

    在确定中、长期规划的同时,还编制了一些短期经济计划。《1961~1963年计划及三年工农业生产主要产品产量规划》、《1984~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些短期计划是中、长期计划的必要补充。它为中、长期计划的具体落实提供了详细的措施和方法,保证了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

    年度计划一般由县计委于当年第三季度根据本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年度建议计划,经县政府审议,报市计委审查,综合平衡后,提出全市计划草案。年底或次年初县计委根据市计委下达的计划草案编制县计划草案,交县政府讨论并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下达各乡镇、各部门和县属企业,乡镇和部门据此再分解到所属基层单位。

    二、编制内容及执行

    计划包括农业、工业、商业外贸、物资、科技、教育、卫生、劳动工资、人口、基本建设和建设用地等。

    1.工农业生产计划

    分直接和间接两种形式。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限制,一般只实行间接管理。工业实行直接管理。以管理五年、十年长期计划为主,短期为辅;宏观为主,当年为辅。属全市平衡的工业产品、产量,粮、油产量,生猪、大家畜存栏量,造林、新增有效灌溉面积等,由市计委管理。分解至乡(镇)、企业的生产(种植)计划以及实施措施等由县计委管理。

    工农业生产计划执行半年后,计划部门检查完成情况,发现计划不能完成者即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成的措施建议,积极协调物资、财政、银行、供销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力促保证计划完成。如因灾害等原因致使生产条件受损,生产任务不能完成的,计划部门利用协调、平衡的职能作用,调整计划。年终依据调整后的计划,检查全年各项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建国初,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逐步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国家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无论大、中、小型项目,均由咸阳地区(市)计划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和县属企业设备及技术改造,均要事先作出规模、资金、布局、效益等详细计划和报告,主送县计委或经委审查,报市计委或市经委审定下达。县自筹投资,亦由市计委下达控制指标,由建设单位作出规模、资金、布局、效益等详细报告,县计委综合平衡后确定项目,并上报备案。

    计划确定之后,由计划部门牵头,协调县城建局、建设银行、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以保证施工。

    5万元以下和拆除重建投资不纳入计划,不占控制指标,但仍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建国后的数十年间,本县基本建设有计划地发展,取得很大成就,固定资产逐年增加,基本建设生产性投资1980年达386万元,非生产性投资83万元,80年代到90年代初固定资产投资向住宅建设不断倾斜。1990年全县非生产性建设投资达450余万元,其中住宅建设占80%左右。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的调整,对保证生产建设、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整个经济建设的进程。

旬邑县建国后部分年度基本建设总投资情况表

    表11—1

    单位:万元

┏━━━━━┳━━━━━┳━━━━━┳━━━━━━┳━━━━━┳━━━━━┓
┃  年份    ┃  投资额  ┃  年份    ┃  投资额    ┃年份      ┃  投资额  ┃
┣━━━━━╋━━━━━╋━━━━━╋━━━━━━╋━━━━━╋━━━━━┫
┃    1953  ┃    3.74  ┃    1966  ┃    56.34   ┃    1985  ┃    644   ┃
┣━━━━━╋━━━━━╋━━━━━╋━━━━━━╋━━━━━╋━━━━━┫
┃    1958  ┃    78.18 ┃    1970  ┃    148     ┃    1989  ┃    416   ┃
┣━━━━━╋━━━━━╋━━━━━╋━━━━━━╋━━━━━╋━━━━━┫
┃    1960  ┃    68.91 ┃    1973  ┃    154     ┃    1990  ┃    660   ┃
┣━━━━━╋━━━━━╋━━━━━╋━━━━━━╋━━━━━╋━━━━━┫
┃    1965  ┃    73.17 ┃    1978  ┃    236.27  ┃          ┃          ┃
┗━━━━━┻━━━━━┻━━━━━┻━━━━━━┻━━━━━┻━━━━━┛

    3.物资计划

    凡统配、部管物资(钢材、木材、水泥、煤炭、石油等)由市计委分生产、维修、基建等专项下达到县,县计划部门按专项指标分配基层单位,物资部门按计划组织供应。废旧金属亦由市计委下达收购指标,县计委再分解至各有关部门。

    4.商品计划

    商业购销总值、统购统销,主要日用工业品及一、二类农副产品的购进、调拔、销售指标,粮食、食油、棉布、絮棉等定量供应指标,农村销售、劳动保护、工业生产用粮等由市计委管理,指标下达到县,由县计委综合平衡后下达各有关部门。

    5.劳动工资计划

    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以及新增职工人数统由市严格管理,指标由市计委下达本县,本县再分解下达至各部门或单位,由各单位具体实施,县计委只做宏观控制。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3-12-25 15:37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3-12-25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