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统计项目主要有户籍、人丁、土地、赋税等。民国时期,统计内容增多,其范围为农业、工业、商业。农业主要包括人口、土地、农作物面积和产量等项目;工业包括业别、资本、设备、原料供给、生产水平和销路等项目;商业包括行业、资本、从业人员、市场供给等项目。农业统计,虽有典型调查,但只限于土地和人口,其它为抽样调查加估计,以估计为主。工业统计为逐企业统计汇总。后因解放县城时档案被毁,造成统计数字无据可查。

    建国后,依据国家和地方制订国民经济计划需要,统计范围不断扩大,报告制度不断完善。1953年本县建立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制度,依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报表种类和指标统计上报,至1990年,这种统计制度一直延续未变。

    本县统计方式有:统计资料整理、抽样调查、分析研究、统计推算和预测。规定被调查单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以统计报表方式上报,并且按时间上登记的连续性不同,进行经常性调查。统计资料整理是对报表资料系统的加工,或是按调查要求对调查资料的汇总,本县从1980年起将全县统计资料逐年汇编成册。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3-12-25 15:38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3-12-25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