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共设施
一、给水、排水、防洪
1、给水 1965年以前,县城人一直饮用井水、泉水、河水。除泰塔路附近井水和西沟为甜水外,其余水味多咸涩。1965年,县农林水牧局建小塔自来水蓄水池1座,日供水250吨,输水管道通至中山街、西街和北街,总长3500米,仅供县城50%党政机关生活用水。1978年,县基本建设委员会在城南河滩建冲击井3眼,引入鸡儿嘴一日产50吨水泉,日供水量增加到850吨,县城生活用水达70%。然经化验,城南河滩水质硬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倍以上,1982年废弃停用,县城供水量降至日300吨,实行定时定量供应。1982年县自来水厂成立,在安仁村建大口井1眼,日产水300吨,城区供水增加到日600吨,输水管道延至泰塔路。1984年,在城东河滩建大口井1眼,日产水600吨,至此,城区生活用水基本得到保证。同年,县自来水厂修建200吨蓄水池1座。1985年,在城北山上建300吨高位蓄水池1座。1987年,在城东上河再建大口井2眼,日产水800吨。至此,全城供水日2000吨,县城生活生产用水全部保证。
1987~1989年,架设输水电力专线2440米,安装输水管道2698米,配水管道4092米,增加入户支管道17000米,建成水源井房、操作室厥泵系配套、配电工程,总投资105万元,从1988年起,东西关居民普遍饮用自来水。至1990年,全县城人均日供水60公斤以上,生产供水年11~14万吨,供水覆盖率96.3%。
2、排水 1970年以前,县城无排水设施,1970年起,始修泰塔路排水渠。1980~1990年,先后筑中山街、西街、影院巷、制药厂东侧、窑上村、环城路南段、北街、体育路及东关等10条排水渠,总长度4255米,除窑上村修筑土渠外,其余均为0.6×0.8米、0.8×1米砖砌混凝土盖板或涵管盖板结构。今城区主要街巷排水畅通,形成网络。
3、防洪 建国前,汃河紧依城南经流,多以积土抗洪,收效甚差,城内常遭洪患。建国后的1953年、1965年、1969年夏季,县城3次遭洪水淹漫,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很大经济损失。1976~1978年,县上组织全县万名群众会战,改修汃河,使其河床南移约300米,沿河道通筑起3.5公里拦河大堤,堤高4米,顶宽10米,堤内以土夯实,外以石块砌筑,背水栽植垂柳,累计投工800多万个,移动土石方4000万立方米,成为本县有史以来最大防洪工程。除此,城区内修排水渠5条,总长4390米,1975年修西溪防洪渠,长700米,石砌混缝;1977年,县上动员机关单位职工修筑东涧防洪渠,长1170米,石砌混缝;疏通宋家沟、南子沟、新西村3条自然防洪沟渠,源起县城北山各沟叉,终止汃河。迄今,县城十余年间未遭洪患,每遇暴雨皆处之安然。
二、照明
民国时期,县城照明多用青油(菜籽油)灯,县署、商贾和富家用蜡烛。建国初,政府机关单位改用玻璃罩煤油灯,夜间集会用汽灯,群众家庭则多用小煤油灯,少数仍沿用青油玎。1960年,县上在城东附近汃河上建水电站1座,发电量40千瓦,首次为县城输电,解决城区部分机关单位照明用电。1969年,在城西小塔再建水电站,发电量125千瓦,基本满足城区机关单位照明用电。1972年,县火力发电厂建成,发电量1500千瓦,取代县城东西两处水电站,城区生活用电和大部分生产用电得以满足。1981年,本县联入国家电网,县火电厂停办,迄今,县城生活、生产用电充足,长年保障。
1960年,城区架设照明线路1.5公里,1969年增加到3公里,均为木质电杆。从1987年起,沿城区各主要街道架设高压线路2.5公里,改造延伸低压线路4.5公里,更换180根木质电杆为水泥杆,更换60多盏普通路灯为高压路灯。
旬邑县城区路灯分布情况统计表
表12一2
单位:盏
┏━━━┳━━━━┳━━━┳━━━┳━━━━┳━━━┳━━━━┳━━━━┳━━━━┓ ┃街巷 ┃中山街 ┃东街 ┃南街 ┃西街 ┃北街 ┃泰塔路 ┃影院巷 ┃合计 ┃ ┣━━━╋━━━━╋━━━╋━━━╋━━━━╋━━━╋━━━━╋━━━━╋━━━━┫ ┃数量 ┃ 8 ┃ 8 ┃ 7 ┃ 17 ┃ 7 ┃ 11 ┃ 5 ┃ 63 ┃ ┗━━━┻━━━━┻━━━┻━━━┻━━━━┻━━━┻━━━━┻━━━━┻━━━━┛
三、公共建筑
明清时期,城区公共建筑多为砖木结构的平房或木板楼。清康熙年间,知县林逢泰修城垣并重建县衙大堂。之后,知县方承保(乾隆年间任)、张云龙(嘉庆年间任)均予续修,咸丰年间知县杨国钧增修三堂西垣大书房3间,又西偏建春望楼,左右围厦12间,东垣小书房3间,二堂西小花庭3间,大堂前东列吏、户、礼、仓房12间,西列兵、刑、工、堂房12间。同治九、十两年,大门至三堂坍塌,知县姜桐冈修复。至清末,除县衙建筑群外,另有书院、明伦堂、圣谕坊、迎宾馆、县狱及祠、庙、坛等数十处公共建筑。民国时期,城区建设无所发展,上述古建筑多数年久失修或因兵燹毁塌,少数改作它用。至1949年,仅有公房680余平方米,多系土木建筑或砖木结构的平房。
建国后,县城建设发展迅速,公共建筑数量快增,形式多样化。50~60年代,公共建筑面积增加28868平方米。70年代,增加66280平方米。,971年,县文化馆建起本县第一幢混合结构的二层楼房。80年代以后,县城建设发展之快,前所未有。据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城区公共建筑总面积达18.3万平方米,其中1980~1985年修建的8.8万平方米,占公共建筑总面积的48%。至1990年,城区公共建筑面积已达26.6万平方米。其使用情况大致是:除生产用房6.8万平方米外,工业交通用房3.2万平方米,占16%;商业服务用房3.6万平方米,占18%;教育、医疗、科技用房2.6万平方米,占13%;文化、体育、游艺、娱乐用房4000平方米,占2%;县城各单位职工及家属住宿用房7.6万平方米,占39%;各机关单位办公用房2.4万平方米,占12%。县城机关单位人均使用公共建筑面积8.2平方米,居住面积5.8平方米。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4-01-02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