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明、清时期,本县建设事务由县衙工房管理。民国16年(1927),县府成立建设局,专司建设之事。
建国后,县人民委员会设经济建设科。1958年实行大县建制时,本县建设事务随归彬县。1961年恢复旬邑县建制后,由县计划委员会兼管建设事务。1968~1969年,城乡建设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组管理。1970~1974年3月,复归县计划委员会兼管。1974年4月,成立县城市建设管理站,主要负责城镇建设事宜。1977年,城市建设管理站改称县基本建设委员会,并增加乡村建设管理业务。1984年,又改称旬邑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置局长、副局长各1名,人员26名。至1990年,直属单位有县砖瓦厂、县建筑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房地产管理所、县城市建设管理站、县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监测站、工程质量监测站等。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4-01-02 13:41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4-01-0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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