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管理

    建国后至今,本县工程管理由县建设管理部门施行。70年代前,管理尚不规范,统一性较差;70年代后,凡县城及各大镇新建工程必先由使用单位向城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城建管理部门派专人进行规划、定址、帮助设计并监督施工。若工程符合统一规划,设计合理,便准许开工,发给施工许可证,反之,禁止开工。施工期间,由县城市建设管理站、工程质量监测站和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监测站随时派人监测。竣工后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工程进行评价验收,由此,加强了工程管理,保证了工程质量。

    二、重点建筑工程简介

    1、古建筑

    (1)泰塔 泰塔,又名宝塔,座落于县城东北角凤凰山下(今旬邑中学院内),建于北宋嘉祐年间,占地面积144平方米,塔高53米,直径12米,为七层八角幞阁式。砖石结构,塔底层北面有塔门一孔,由此进入沿塔内木梯盘旋而上,可直至顶层。从第二层起每层均有拱形门洞4户,洞高约6尺,宽4尺,与长方形假门相间,并依次变换方位。各层塔檐与转角部位的中线处,施青石柱一根,其外端雕凿螭首,自翼角伸出,每螭首颈下系风铃一颗,共56颗,随风摆动,清脆悦耳。塔顶端四周有铁人4尊,相对而跪,颈系铁索,连接塔顶中央,尤为观者注目。每层塔门两侧砌成棂形窗,并刻有球形菱花格子,向外有曲尺栏杆。该塔精巧雅致,玲珑美观,为本县一大名胜。至建国初,因地震和战争等情,塔体向北微倾,并多处破损。1957年,经各级政府呈请中央批准,对该塔进行维修,次年竣工。“文革”中,造反派据塔为堡搞武斗,致塔内木楼梯及部分门窗受损。1978年,在文物管理部门大力协助下,再次修复。1956年,泰塔被列为陕西省重点保护文物,县人民政府勒石树碑,严加保护。

    (2)文庙 位于县城泰塔路南侧(今县机械厂院内)建于明代万历年间,清代各朝曾予多次修补。至今,旧时其它建筑荡然无存,仅留大殿一座,建筑面积333平方米,座北面南,面阔5间长16米,进深3间11.5米,地基四周砌以长形石条,内夯以土筑成0.9米高台,再由台上砌墙起屋。屋架为套木结构,施以七檩六椽,屋顶角檐为转角折叠式和筒式,屋架以8根直径0.7米的明柱支撑,每柱下各垫一鼓形柱石,屋顶施以脊兽、槽瓦和筒瓦,檐口槽瓦用铁铆钉钳制,整殿多处雕刻精细,图案造型生动逼真,全建筑造型独特,宏伟壮观,室内宽敞,体现了明代庑殿式建筑的风格。现为县级保护文物,县人民政府树碑保护。

    (3)旬邑县唐家民俗博物馆 位于县城东北塬畔的唐家村,建于清代,原为唐氏地主私宅。建国后,一度为阶级教育博物馆、展览馆,1989年更现名。现存住宅3院,建筑面积1300余平艿米。其外观宏大,建造精美,主要特点是:以高级石条铺基,水磨青砖砌墙,四合院,高门楼,影壁墙。屋架为四梁八柱,上施七檩六椽,雕梁画栋,屋顶为飞檐滴水,施以槽瓦、筒瓦和脊兽。墙壁以磨砖对缝砌成,镶以木、砖、石雕等,造形优美,精巧细腻,院内曲径回廊,上施幔天铁丝网,门砌石鼓、石狮,造型逼真,工艺精湛。整个宅院建筑布局严谨,建造大方,古朴典雅,气宇轩昂,浑然一体。民俗馆北侧另有陵园1处,建有高大宏伟的石牌楼1座,墓穴内各种石雕壁画,形象生动逼真,维妙维肖。以上建筑列为省级重点保护文物。

    2、近、现代建筑

    (1)陕甘宁边区关中分区旧址 位于本县马栏街,现存大礼堂和七孔石拱桥各1座。大礼堂1944年修建,砖木结构,以石砌基,内置4行明柱,每行6根,屋架“人”字套木结构,屋顶为转角飞檐式,建筑平面呈“工”字状,故谓工字房,整个建筑外观大方,室内宽敞。1955年拆除重建,规模缩小一半。现存建筑,面阔5间长32米,进深14米,现被列为本县革命历史文物予以保护。1942年修建的拱形石桥,仍横跨马栏河上,作为交通设施继续使用。

    (2)旬邑县剧院 位于县城中山街中段北侧,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1958年建成,砖木结构。屋顶为“人”字结构,屋架施明柱2行,共8根,舞台和座池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内置木座椅672个,1982年拆除。1983年始在原址另建剧院,1987年竣工。全建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座北面南,上部施钢体屋架,屋顶为弧形,安装铝合板顶棚,并有防火防震设施,室内安装灯光、音响设施。北端置舞台,并附设化妆室、休息室、卫生间、库房、调光台、调音台、消防室等。池内设座位1150个。南端为三层,设地下室,住房7间;一楼门厅7间,二、三楼住房14间,前院东侧设饭厅、售票房,西侧设配电室和小卖部。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造价147万元,工程由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星火建筑工程公司承建。

    (3)旬邑县招待所 位于县城中山街西段南侧,占地面积1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1986年始建,由县建筑公司第二工程队承建,之后逐年续建。至1990年,已建有住宿楼、餐厅、会议室、锅炉房、接待室、花园等。住宿楼为4层,有客房57套,设床位120张,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等。各客房内设卫生间,安装暖气,配备有软床、沙发、电风扇和彩色电视机等。餐厅和会议室同置一楼,该楼与住宿楼相连成直角形。餐厅内设豪华、典雅,可同时容纳300多人就餐,会议室内宽敞明快,设计大方,置舞台,座池有软坐椅,可容纳500人。迄今,县招待所仍在扩建。

    (4)旬邑县电影院 位于县城中山街中段北侧,占地面积1650平方米,建筑面积827平方米。于1974年筹建,1976年竣工使用,由县建筑公司承建,工程总造价24万元。主建筑放映厅建筑面积620平方米,座北面南,庄重大方。顶部为钢木屋架,上盖木板,施以机瓦,顶棚用压缩隔音板做成,安装吊风扇6台,大小日光灯44盏,喇叭8个,墙体为混凝土结构,四周安装壁灯26盏,大厅上下共设通风口22个。北端置舞台,上挂银幕,南端楼上设放映室,下为门厅,中间为座池,共956个座位。院内另有职工宿舍、保管室、售票房等。门前设录像放映厅、商店、食堂等,另置宣传橱窗和画廊,共有版面60平方米。

    (5)旬邑革命烈士陵园 位于县城以东原泰山庙遗址,背倚翠屏山,俯临汃河,1958年始建,1960年竣工,占地面积31亩。园内有烈士纪念碑,展览室等建筑,有本县和外籍革命烈士坟茔165座。园内主要建筑烈士纪念碑,矗立中央,座南面北,庄严雄伟,基础平台边长20.5米,碑座边长4.5米,碑身为四棱形,宽2.5米,高19.5米,整个纪念碑以石头精磨砌成,正面书“革命烈士纪念碑”字样,其余各方为碑文或题词。“文革”中,纪念碑遭受破坏,四周题词被毁。1977年后,县人民政府先后多次拨款修复,园内建筑多有扩建。除纪念碑外,现有展览厅10间,职工宿舍5间,花园1座,门前红砖围墙,园内植松柏树900余株,苍翠郁荫,朴素庄严,令人肃然起敬。

    (6)旬邑革命暴动纪念馆 位于县城南端翠屏山麓,依山临水,座南面北,景色幽雅,与革命烈士陵园相望。1984年始建,1987年竣工,占地面积5290平方米,建筑面积453平方米。为纪念1928年5月本县农民革命暴动,故名。馆内建筑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仿古建筑式样,筒瓦背薨青砖瓦墙,亭式门墩,院内东西两侧为革命烈士事迹展览室,飞檐翘角,四棱明柱,古朴庄重,中央矗立旬邑暴动烈士纪念碑,石头精砌,镶汉白玉,高11米,宽5米,正面镌刻书法家舒同题写“旬邑革命暴动纪念碑”字样,背面为碑文,两侧分别为习仲勋、汪锋、白纪年等人题词。顶端为许才升等7烈士塑像,形态各异,栩栩如生。1988年5月9日,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本县举行渭华起义60周年纪念大会,并举行了旬邑革命暴动纪念馆开馆和纪念碑落成典礼,参加者有中共中央、中央顾问委员会、全国政协、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咸阳市等有关部门各界人士500余名。该纪念馆工程由陕西省工艺美术研究所设计承建,整个建筑群建造精细,庄严典雅,为本县一大胜景。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4-01-02 13:42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4-01-02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