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材料
一、砖瓦
据文物考古发现,本县砖瓦生产始于秦代。此后,历代均有生产,品种有筒瓦、板瓦、琉璃瓦、方砖、条砖等。建国初,全县农村有小砖窑80多座,年产量600余万块(页)。此后各时期,砖瓦生产逐年增长。80年代后,全县城乡建设发展迅猛,砖瓦生产数量大增。至1990年,全县各地有中型砖瓦轮窑12座,小型砖瓦窑500多座,年产量3100余万块(页)。县砖瓦厂1971年6月在县城西关建成投产,时有职工34名,轮窑1座,制砖机2台,年产机制砖500万块,产值28万元。此后,逐年扩大生产,1976年又在野鸡红组建分厂,1986年后,二厂合一,设址野鸡红,但因受各地砖瓦生产冲击,经济效益连年下降。至今,本县砖瓦生产蓬勃发展,机制砖数量增加,本县城乡各类工程建设多用本地砖瓦。
二、木材
木材供应绝大部分靠本县自给。从70年代起,县办马栏、石门林场以次生林抚育改造,年出产木材约2000立方米。至80年代,增至年3000立方米,供应本县各类建设工程所需。另,各乡、村集体或私人林木均有产供,年均1800立方米,乡村工程或民宅建筑用材基本得到保障,不足部分则由县物资局从外地调运供给。从80年代初至1990年,年均调销2000余立方米。
三、水泥预制品
自70年代初始用,年均用量2000余块,全部从外地购运。80年代初,全县先后办起7家水泥预制品企业,年产量6000余块,占全县用量的60%。至90年代初,全县水泥预制品产量增加到8000余块,占全县用量的75%以上,其余不足部分仍从外地购运。
四、钢材
初由县物资部门一家从省内外有关经销单位采供,后因用量激增,遂成多家经销。70年代年均用量250吨,80年代年均500吨,至90年代初,年用量则增至800吨。
五、水泥
多由物资部门从省内有关生产厂家或经销单位购运供应。60~70年代,年均用量1000余吨,80年代年均2000余吨。至90年代初,增至年供需4000吨。
六、石灰
民国时期,县城附近即有生产。建国后各时期,石灰生产有增无减,现全县有石灰窑近百座,年产石灰约3万吨,供应本县各类建设工程所需有余。
七、砾石、沙子
本县汃河、店子河产砾石、红沙,七里川产黄沙,资源丰富。50~60年代,全县各类沙石用量,年5000余立方米。70~80年代,年约1万余立方米。各类建设工程所需之白沙,皆由沣河一带购运,至90年代初,白沙用量年约2000余立方米。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4-01-02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