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0年代初,本县即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对新建工矿企业和单位,统一规划,遇有污染源,则科学论证,合理建置;全县生产、生活锅炉陆续安装消尘设备,县城各工厂除尘率达70%以上,年除尘8500立方米,并采取有效措施,修建环城公路,禁止机动车辆在县城中心街道行驶,以减少飞尘、废气和噪音。同时,逐年改善县城及各乡镇驻地环境卫生和绿化。从1985年起,城建部门对各排污单位征收环境保护费,加强县城及主要镇区环境管理。至1990年,对县城及主要镇区大量工业有害物质,因资金、设备等情未能完全有效控制或改善。另,本县农村多数群众改用除尘较好的回风节煤炉,对农村环境污染程度有所减少。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4-01-02 13:43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4-01-02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