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栒邑事件
1937年,国共两党合作抗日,本县是八路军的募补(募兵补需)区,且属陕甘宁边区23县之一。八路军三八五旅在县城设办事处,并经协商,两党军队同驻县城,分区设防。共产党驻军为关中分区独立营营部及两个连,防区为县城东南部与东、南、北3个城门,国民党驻军为陕西保安第六团第一营的一、三、四连及县政府保安大队的一个分队,防区为县城西南部。起初,两党两军合作相处,共同为宣传抗日、建立县、乡(镇)村抗日救国会作出了努力。但从1939年开始,国民党推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政策,两党合作遭到破坏。1939年5月,驻看花宫的八路军抗日残废军人荣誉学校(简称荣校)采购员陈应通,由云阳镇返回时,途经甘峪坡,被国民党军队杀害,双方共同察验现场,系枪杀,确认子弹壳为陕西保安团配备的步枪所特有,且群众证明为三个穿着陕西保安团服装的士兵所为。因此,荣校派校务处副处长董志强等人和县长张中堂谈判,要求公开承认暗杀罪行,惩办凶手,赔偿损失,隆重安葬陈应通,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当谈判尚在进行中,张中堂又密令将从乾县返回的关中分区参谋张科科在路经县城时逮捕。三八五旅办事处得知此讯后,主任田润芝当即去县府抗议,并要求立即释放。张中堂答应释放,但却不放,田又二次交涉,县长仍答应释放,但当田走出县府时,张科科就被杀害。5月25日晚,荣校30多名学员,赴县请愿,要求交出杀人凶手。国民党当局拒不答应,且令驻军陕西保安第六团向请愿学员开枪,请愿学员以手榴弹还击,独立营闻声参战,双方展开了激烈战斗,持续七天八夜。后国民党调来陆军二十八师的八十一、八十二两个团增援,在众寡悬殊的情况下,经请示上级同意,独立营及三八五旅办事处于6月1日晚撤出县城,开往店头村驻防,3日后,撤驻关中分区所在地马家堡。撤退时,因指挥员疏忽,忘记通知17名荣校学员,翌日即被搜捕,杀害6人,囚禁11人(后经交涉获释)。
栒邑事件又称五·二五事件,是国民党第一次反共高潮的组成部分,为中共领导人关注并予谴责的事件之一。毛泽东在为《解放日报》撰写的社论《评国民党十一中全会和三届二次国民参政会》中,痛斥国民党的行径:“那时国民党军队袭占了陕甘宁边区八路军驻防的淳化、栒邑、正宁、宁县、镇原五城……”第十八集团军(即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等在宁县事变后的全国通电中,声讨国民党在“栒邑则杀人夺城”的破坏团结抗日罪行,并质问国民党:“清夜扪心,能不为之汗颜乎?”。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4-01-02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