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粮:部队、地方支队食粮由地方解决,野战部队行军到哪里由哪里供应,部队发给粮、料、草票或执据,由地方政府持票据到边区财政厅结算,顶作缴纳公粮数目。1947年1~5月,警一旅等部队两次来本县,县上在清塬、石门等地设立粮台,群众借粮磨面供应部队。 1948年4月,西北野战军出击西府前,全县向刘家店子送粮750石,向黄陵县建庄送粮750石,出击西府返回时,本县群众为部队借粮1000石。1949年全县为部队借粮6000石。

    做军鞋:1947年6月至1949年秋,全县5个老区共做军鞋58662双,妇女人均做军鞋两双。

作者:旬邑县地方志  创建时间:2024-01-02 13:53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4-01-02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