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活动
一、进步活动
民国15年(1926)冬,本县国民党组织配合共产党人在城乡创办平民夜校,教育农民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传播民主革命思想。县城平民夜校除农民外,还有市民、商贩、县府职员参加,县长聂振轩亲临讲课。同年10月,冯玉祥率领国民联军五原警师后,大军南下西安解围,县党部配合共产党组织,带领县府职员和宝塔小学学生100余人步行80多华里前往邠县欢迎慰问,号召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北伐战争。
“西安事变”后,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民国26年(1937)秋,县党部与共产党人通力合作,共同成立“枸邑县抗日救国会”,总会设在县党部,各乡(镇)设分会,积极投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宣传抗日救国的正确主张和政策,贯彻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粮出粮的原则,为前线大量募补兵源和物资。
二、禁烟、禁缠足
旧时,本县人以妇女脚小为美,民间长期以来有幼时起即给女孩缠足的恶习。民国以来,政府予以坚决取缔和禁止,本县亦大力倡导放足。民国29年(1940)前后,县长马子静曾带人下乡检查放足,发现有继续给女儿缠足者打其母板子,据说还打了自己的舅母,此举对本县放足运动有所促进。
本县久为产烟之地,清末民初,烟毒流行严重,吸食大烟(鸦片)者甚众。民国6年(1917),国民政府颁布禁烟计划,民国24年(1935年)后季,明令禁止种植。民国27年(1938)6月,本县在县城设土膏店,招商承办,半年换照一次,以限制其销售。民国28年(1939)8月,将商办土膏店收归官办,改为公膏发售所,并在张洪、土桥、太峪等镇设立分售所,凡属吸食烟民,通过切实调查登记,分为普通、贫民、赤贫三等并发给执照,持执照购吸,逐渐减少用量。民国29年(1940)1月,本县成立禁烟科,并设戒烟所,将所有烟民分期集中于此,免费散发各种药丸,供其自服,以资戒除,同时勒令定期自戒,时限届满时,经检验无瘾后发给凭证。共发放禁烟药丸20万粒,经检验全县先后戒绝烟民3167名。公膏发售所遂于5月停办,禁烟科及戒烟所亦于年底撤销。
查缉工作本县以各乡镇保甲人员为主。民国23年(1934)至民国29年(1940)7月,曾有省第七区缉私督察队来县轮流缉查,禁烟计划期满改为禁烟督察队,至民国30年(1941)底始行裁撤。其间,破获案件多起,随时依法治罪处理。此后,县府每年于荟烟下种、春烟出土之时,派员带队下乡普遍勘查,以免疏漏,历年成绩显著。自抗战爆发至结束,境内并未发现烟苗种植,但随后贩运吸食案件仍不时发生,据统计,仅民国34年(1945)8~12月间,共发生贩运吸食大烟的大小案件251起之多。
三、反动活动
民国16年(1927)7月,冯玉祥在陕实行“清党反共”,本县两党合作局面破裂。国民党组织除了“包办红白喜事,迎送往来要人”而外,主要就是监视共产党的活动、侦察破坏共产党组织、搜捕共产党员、进步人士和共产党的干部。10月,庞天籁任枸邑县长后,积极追随冯玉祥的反动政策,解散各级农会等进步组织,加倍摊派粮款,勒逼群众交纳,还将有声望的农民带上镣铐游街恐吓群众。并将向西安《新秦日报》投稿揭露其罪行并散发革命书刊和传单的王日省、王子健、王廷璧逮捕严刑拷打审讯。
枸邑暴动失败后,共产党转入地下斗争,国民党中的右派把持了本县国民党的党务工作,在基层发展国民党员,扩大组织,继续与共产党对抗,与人民为敌。
民国27年(1938)后,本县国民党组织再次掀起反共高潮,破坏两党的合作局面。在境内羁押群众、侦缉破坏共产党组织、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和爱国进步人士。特别是民国28年(1939)以后,在本县境内制造了一柰列摩擦事件,以至酿成“枸邑事件”,彻底破坏了本县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局面。
最后编辑:旬邑县地方志 更新时间:2024-01-03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