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操作流程
1、确定记分员。党员积分记分员由支部组织委员兼任。
2、党员本人申请。党员月末填写《旬邑县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积分申请表”),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相关积分,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分员记分。
3、考核登记。记分员每月根据党员表现、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结合党员个人积分申请表,确定出每个党员本月积分,填写《旬邑县党员积分记录表》(附件4),并完善《旬邑县党员积分制管理台帐》(附件5)。
4、支委会审核。记分员确定出党员月积分后,每季度提交支委会,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分员考核结果,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出党员季度积分。
5、党员大会审议。支委会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全体党员积分情况,由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6、积分公示。支部在积分周期的最后一季度将党员全年积分情况,在单位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党员干部监督。
7、上报积分。本周期积分结束3日内,室支部将支部党员积分情况(附件4、附件5)报县直机关工委,由县直机关工委报县委组织部备查。
8、积分检查。县委组织部采取调阅台帐、现场查阅资料、约谈室支部党员干部等方式,对党员积分进行抽查。
9、党员授星。由室支部结合实际,根据《旬邑县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及党员积分情况,在次年1月上旬对党员进行授星并记录在台帐中。